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458.“有一样小圆物”表最初形式的真理之良善。这从“小”和“圆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小”论及真理;“圆”论及良善。因此,“小圆物”论及真理之良善。存在于属灵教会成员身上的良善被称为“真理之良善”;这种良善不仅始于真理,而且本质上就是真理。它被人视为真理,但被感觉为良善。因此,它作为真理形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,作为良善形成新的意愿部分。因为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以下事实而有别于意愿:理解力将事物以一个形式呈现给自己,以便它能如在光中那样看见它们;而意愿则形成对它们的一种情感,以便它能同时感觉它们是一种快乐,因而是良善,并且照着这个形式的品质而如此行。“小”论及真理,“圆”论及良善,这一点可追溯到真理和良善在来世的显现。当真理和良善以一种可见的形式呈现出来时,如它们在来世以一种清晰、可感知的方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那样,真理就以一定的数量呈现出来,因而照着真理的性质而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。此外,真理还呈现为某种棱角形的东西;也呈现为某种白色事物。但那里的良善以不确定的数量呈现出来,因而不是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。良善也呈现为某种圆形物,呈现为一种不间断的形状,在颜色上呈现为蓝、黄、红。当良善和真理显为可见时,它们就呈现出这些不同的表象,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;当任何一个的本质变得可见时,它就以一种刚才所描述的属世形式来表达并表现自己。正因如此,世界上类似这些形式的事物要么表示真理,要么表示良善,因为就其本质而言,宇宙中不存在与良善或真理无关的东西。
41.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,被引到右前方;他们往前走的时候,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,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、更纯净,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。当时此处正是傍晚。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。天堂之光是大光,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(AC 1117, 1521, 153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3643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,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,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说天堂处于光和热,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(AC 3643, 9399, 9401)。
5400.“雅各见”表构成信的事物。这从“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见”是指构成信的事物(参看897, 2325, 2807, 3863, 3869, 4403-4421节)。因为从诸如属世界的那类事物那里抽象出来的属灵看见,无非是对真理的觉知,或对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觉知。因此,“见”在内义上并没有其它含义。事实上,当属世界的事物被移除时,内义就会浮现出来;因为内义涉及属天堂的那类事物。
使人能在天堂看见的天堂之光就是从主所得的神性真理,这神性真理在天使眼前显为光,而这光比世间正午之光还明亮上千倍;这光因含有生命在里头,故同时光照天使眼睛的视觉,也光照其理解力的视觉,赋予他们对真理的洞察力,而真理则受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量和质调控。由于本章在内义上论述那些构成信的事物,也就是教会所知的真理,故本章一开始就用了动词“见”,“见”表示构成信的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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